申根签证适用的国家有 29 个,具体如下:
北欧:丹麦、芬兰、冰岛、挪威、瑞典、拉脱维亚。
西欧:法国、德国、奥地利、瑞士、意大利、荷兰、比利时、卢森堡、列支敦士登。
南欧:西班牙、葡萄牙、希腊、马耳他。
东欧:捷克、匈牙利、立陶宛、波兰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、爱沙尼亚、克罗地亚、保加利亚、罗马尼亚。
申请申根签证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:
个人信息材料
护照:有效期至少超过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 3 个月以上,有两张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。如有旧护照,需一并提供。
照片:通常为 3.5cm×4.5cm 的近期(一般为 6 个月内)彩色白底证件照 2 张。
签证申请表:填写完整并签名的申根签证申请表。
身份证和户口本: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整本复印件。
财务证明材料
银行流水账单:过去 3-6 个月的银行流水账单,能体现月工资或退休金为佳,建议余额在 3 万以上,以证明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旅行费用。
资金证明:如银行存款证明、信用卡或旅行支票等,可辅助证明财务能力。
财产证明:如房产证、车产证等不动产证明,可作为辅助材料。
工作或学习证明材料
在职证明:在职人员需提供由雇主出具的在职证明信原件,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打印,包含公司抬头、职位、薪资、入职时间、准假信息等内容,并加盖公司公章。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学校准假证明:在校学生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准假证明书原件,包含学校抬头、学生信息、准假时间等内容,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及盖章。
退休证明: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,如尚未办理退休证,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。
旅行计划相关材料
行程单:包括预计在申根区的旅行路线、停留时间、住宿安排等详细信息。
机票预订单:往返机票预订单或机票行程单。
酒店预订单:覆盖整个行程的酒店预订单。
其他材料
保险单:购买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的境外医疗保险,医疗保险保额不得低于 3 万欧元。
婚姻证明:如已婚,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;离异则提供离婚证复印件。
特殊人群补充材料
未成年人:需做出生公证与认证,父母一方或双方不随行时需提供同意函的公证与认证。
家庭主妇:需提供家庭主妇证明原件(由当地居委会出具),说明费用由配偶支付,同时提供结婚证公证与认证。
不同的申根国家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要求差异,建议在申请前仔细查阅相关国家使领馆的官方网站,以确保材料准备齐全、准确。